同居后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同居后财产分割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的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内容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同居及相关概念的含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同居的解释为:
(一)同在一处居住;
(二)指夫妻共同生活。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中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实际上即为非法同居,判断是否为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就要看双方关系在时间上的持续性、关系的稳定性和是否居住生活等方面。 与同居有关的还有婚姻、重婚、婚外恋、通奸。婚姻是无一例外地受法律保护的,它所遵循的是一种理性的原则,它所联系的是责任、义务、稳定、财产、子女、道德、舆论等一些有形和无形的东西。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都是非法的,但重婚是犯罪行为,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应受刑法制约,非法同居受婚姻法及相关民事法律约束。婚外恋、通奸中的同居则属于纪律和道德谴责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