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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房产律师讲述 夫妻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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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买房是普遍现象。那么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贷,离婚时如何分配财产呢?接下来,北京离婚房产律师将向您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让我们从北京离婚房产律师的角度来看看!

离婚-财产分割2

  问题提要

  两人结婚,男方婚前买房,父母付首付,男方婚后继续还贷。这里有几种情况:1。不加女方名字,男方还贷,女方养家。离婚后还贷是夫妻共有的吗?2.不加女方名字,男方还贷,女方还贷。需要转账记录证明是夫妻共有的婚后还贷部分吗?3.因为房子里有贷款,所以一般不加名字,签婚前协议,不公证。这是婚后还贷部分吗?4.如果不加名字,比较协议和协议。对于婚后还贷部分,签协议会比不签协议多一点吗?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性的适用性》,男方婚前父母支付首付,按揭买房,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男方继续偿还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典典典典典典〉《婚姻家庭解释(1)》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以首付方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房地产为登记人,未偿贷款为房地产登记人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地产登记人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支付的金额及其相应的财产价值。

  其次,对于男方婚后还款,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因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款。除非男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用自己的具体存款(包括婚前个人存款)支付贷款,否则可以视为男方用个人财产支付。当然,如果女方参与还款,建议保留银行转账等证据。

  第三,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支付的金额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双方没有签订协议,也不影响女性应有的权利。但从证据来看,双方签订的协议对女性更有保障(尤其是婚后男性更有必要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但关键在于“夫妻财产协议”的内容,比如财产属于男性,女性共同拥有。当然,对于女性来说,因为只有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双方,所以现在是协议。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以首付支付方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属于登记人,未偿贷款为房地产登记人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地产登记人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支付的金额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离婚房产律师,北京离婚房产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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